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昨天上午在昆明召開,會期三天,會議將聽取和討論今年以來全省經濟運行情況報告,審議2013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審議代表資格和人事任免等。代省長陳豪到會作了今年以來全省經濟運行情況報告。
  本次會議共18項議程,除了聽取和討論省政府所作的全省經濟運行情況報告外,還將確定省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召開時間、議程,討論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審議個別代表資格和人事任免,審議審計報告,審議省政府、省高級法院、省檢察院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情況等。
  會議還將審議審查4部地方性法規,分別是審議《雲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雲南省龍陵黃龍玉資源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雲南省邊境管理條例(草案)》,審查《昆明市民辦教育促進條例》。
  此外,會議還將審議省人大常委會的幾個專項調研和視察報告,其中包含我省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強農惠農富農補貼政策情況的報告,我省老齡工作及老年人權益保障情況的報告。
  確定7件建議重點辦理和督辦
  省政府昨天向本次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報告了省政府系統承辦的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其中透露,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以來,省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784件,其中746件交由79個省政府系統承辦單位辦理,經逐件審核,317件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在本年度內能夠解決,368件3年內能夠解決,61件目前難以解決或暫時留作參考。
  省政府系統承辦的746件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占總數的95.2%,它們分別交由79個省政府系統單位辦理。
  各承辦單位,在規定時限內認真辦理並答覆了人大代表,具體辦理結果為:A類317件,B類368件,C類61件。其中,A類指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在本年度內能夠解決,以及已有明確規定,承辦單位說明瞭有關情況;B類指所提問題在3年內能夠解決,承辦單位已制定解決措施或列入計劃逐步解決;C類指所提問題目前難以解決或暫時留作參考。
  省人大常委會確定作為今年重點辦理和重點督辦的7件建議,全部交由省政府系統承辦,辦理結果為:A類3件,B類4件。(詳見表格)
  涉及共同富裕建議省領導逐件閱批
  為了辦理好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各承辦單位均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制,將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標任務檢查考核予以推進。省政府發文明確了目標任務、程序方法、時限要求和重點督查事項。
  承辦單位還堅持“先協商,後答覆”辦理原則,推動建議辦理工作逐步從“一次性辦理”向“跟蹤問效式辦理”轉變。
  對加快雲南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建設開放富裕文明幸福新雲南的重點建議,省政府分管領導逐件閱批,提出明確辦理要求,並由省政府辦公廳列為專項督查內容全程督辦,確保辦理實效。省司法廳在辦理一件涉及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重點建議過程中,曾向16個州(市)司法局及省屬律師事務所進行函調,並由單位主要領導帶隊深入昆明、曲靖、文山等3個州市74個省屬律師事務所實地調研。
  少數承辦單位辦理建議缺乏調研
  省政府認為,現階段省政府系統的建議辦理,也還存在少數承辦單位對建議辦理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辦理不認真不及時和工作前松後緊情況;個別承辦單位辦理難度較大的問題缺乏調查研究,答覆過於原則簡單;對綜合性較強的建議,主協辦單位之間的協作配合還需加強;少數承辦單位與人大代表聯繫不夠緊密,協商形式單一,面商率不高,與人大代表的互動交流不夠充分;仍然存在重答覆輕落實、重形式輕實效現象,跟蹤問效、續辦續復工作有待加強;一些承辦單位審核把關不嚴,覆文格式不規範,辦理結果分類不准確。
  針對上述問題,省政府擬從加強組織領導、改進建議辦理工作、強化督促檢查、落實整改措施等方面進行整改,要從做好建議辦理工作對堅持和完善我國根本政治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加強認識並切實重視和加強辦理工作,使承辦人員從觀念上由“要我辦”轉變到“我要辦”。  (原標題:[代表大會]代表提意見784件 近半能在年內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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