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風扁 (帝王扁)
堤風扁一號飼育簡介:
溫度: 23
食材: 特製菌瓶
蛹長:78頭牙:47
幼蟲期: 九個月
換菌時機: 每兩個月換菌一次
成蟲體長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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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頸鹿鍬形蟲 Prosopocoilus giraffa keisukei 佛島產
長頸鹿鋸鍬 P.g.k 產地:佛羅倫斯島  尺寸: ♂80~89 售價:1500/對 
備註: W
在庫量: 0
長頸鹿鋸鍬 P.g.k 產地:佛羅倫斯島  尺寸: ♂90~99 售價:1800/對 
備註: W
在庫量: 0
長頸鹿鋸鍬 P.g.k 產地:佛羅倫斯島  尺寸: ♂100~105 售價:2800/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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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庫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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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善解生命中的孽緣
       世人都希望在自己的人生中遇到好人和貴人,然而由於生生世世的因緣關係,現實生活 中往往不盡人意,有些人還會經常遇到自己不喜歡的人或蓄意與自己作對的人。如何善解生命中的孽緣?最好的方法就是以感激之心看待生命中出現的所有的人,包括自己認為不好的人或敵人,這樣的寬容與慈悲必能善解一切生命中的孽緣。鴻池是全日本最著名的清酒製造商。不過,他剛開始經商時,只不過是一個奔波在大阪與東京之間的小商人而已。他從一個小商販,一舉成為聞名日本的大富豪,緣於一段 陰錯陽差的故事。據說有一天鴻池來到自己的酒坊視察工人們的工作情況,卻發現有個工人正在偷喝米酒。他感到非常生氣,狠狠的責罵了那個工人一頓,還扣了他半個月的工錢。事後那個工人也忿忿不平,辨稱他只是試嘗新釀米酒的滋味,老闆根本就沒有理由扣罰他的工錢。鴻池把這個工人的態度和反應看在眼裡,心想:“這個傢伙做錯了事情還 心懷怨恨,看來不宜把他留在酒坊裡。”於是就毫不客氣的叫他收拾東西離開酒坊。沒想到那個工人遭到解雇之後,心中非常惱火,臨走前他決定要報復。於是他抓了一把火爐的灰燼,偷偷扔進了米酒桶中,然後就開心而又迅速的離開了酒坊。當時全日本生產的米酒都有點混濁,那個工人心想:撒進了火爐的灰燼之後,米酒就會更加混濁,老闆肯定賣不出去了。但是事情的結果卻出乎他的意料之外,鴻池第二天 來酒坊查看時,雖然看到了地上和酒桶中被丟棄的爐灰,同時也發現了一件從來沒有見 過的事。原來火爐的灰燼沉到了酒桶底,而在沉澱物層上的酒層,卻變得非常清澈透明。他猜測到肯定是那個離職工人的惡作劇,不過當他看到桶內清澈的米酒時,早把工人蓄意報復的惱怒忘到九霄雲外,他轉而感激那個工人給他提供了一條把混濁的米酒變成 透明的清酒的思路。鴻池於是立即把爐灰澄清酒品的新發現拿來做清酒的研究和實驗,經過多次改進和試驗,他終於發明瞭一種高效實用的濁酒淨化法。淨化後的清酒上市後,立即轟動了全日 本,各家賓館、飯店紛紛大量訂購,鴻池又滿懷感激之心把那個已被解雇的工人禮聘回 來繼續工作。由此看來,當遇到人生中的貴人時,自然應該心懷感激,不能忘記他人的恩惠,因為他是你人生中的轉折點。當遇到自己不喜歡的人或蓄意與自己作對的人時,也大可不必 以惡制惡,作人應該明白“怨怨相報何時了,冤家宜解不宜結”的道理,他也許可以送 給你一個難得的機遇呢!即使遇到人生中短暫出現過的人時,也要感謝他在你的生命中曾經與你結緣,將來說不 定還有後續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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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縫縫補補的婚姻
【再忙,也要和你喝杯咖啡。】聽起來讓人很溫心且令人感動【再忙,也要和你聊一聊。】【再忙,也要和你說說話。】【再忙,也要email些無聊的東東給你】縫縫補補的婚姻 陳安儀的筆下人生有一次上「新聞挖挖哇」,于美人說了一句話,我覺得挺生動:「哪一段婚姻,不是縫縫補補的呢?」我心中暗暗接上的一句是:「更多的婚姻,都是千瘡百孔的呀!」算一算,我結婚整整十一年,要邁入第十二個年頭了。在這其中,我們吵過架、打過架;吵外遇、鬧離婚;有甜蜜思念、也有苦澀委屈;生下了小孩、也拿過小孩……,就是這樣的酸甜苦辣,倒也過了這麼些年。婚姻到底是什麼?我經常問自己。我看到過、參與過的婚姻,其實只有我父母的。我想很多人都跟我一樣,對婚姻的憧憬或是破滅,總是由自己的父母開始。我的公婆在我們婚前就已經離婚了,雖然,婆婆這些年來總是盼望著破鏡重圓。在我心目中,我爸爸媽媽可以算是幸福的一對。雖然爸爸脾氣暴躁,每次一發起脾氣 來總是大吼小叫,讓我們覺得媽媽很可憐;但是,爸爸的脾氣來得快、去得快,每次吵架的隔天,總會看到爸爸在家扮小丑,嘻皮笑臉的討媽媽歡心。也因此,他們的吵架經常像是一齣齣鬧劇。大概在我小一的年紀吧!有一次他們吵架,我媽一邊哭一邊在房間整理行李,說要帶我去台北。爸爸坐在客廳裡,明明頭上在冒煙,卻還屏氣凝神的在看書。幼小的我很緊張,在房間與客廳來來回回的跑著,一邊跟爸爸報告:「媽媽已經在收衣服了!」「媽媽在裝箱子了!」「媽媽要去台北不回來了!」一邊跟媽媽哀求:「媽媽,妳不要走啦!」可是,兩個人都不為所動,我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正當我哭哭啼啼的跟在媽媽後面,眼看著媽媽提著行李箱要走出大門時,那個坐在客廳裡看書、沈默的老爸,忽然一個箭步衝上前去,攔在媽媽前面,身高比媽媽高20幾公分的爸爸,不知道什麼時候,左手已經拿好釘鎚、右手拿著釘子,雙手一伸、越過了媽媽的頭頂,把我家的大門「砰砰砰」的釘了起來!矮小的我躲在門下,楞了半晌,然後破涕為笑。雖然我搞不清楚他們為什麼吵架,但我覺得爸爸真是厲害,他把門釘起來媽媽就走不了了!他怎麼想得到這一招呢?我媽媽也是一臉的驚愕,然後在門前忍不住就笑起來了。當然,隔天,門上的釘子就拔掉了,但是我家門上那兩個小洞,足足讓我們談論了好多年!後來我們搬了家,又有一年,在我高中時,有一次週末回家,弟弟得意的把掛在門上的西裝移開,向我展示門上的另一個大洞。不用說,那又是一次我爸媽吵架的痕跡。原來,起因只是因為爸爸在院子裡,風把門吹得反鎖了,他一直叫我媽,我媽在樓上卻沒聽到。爸爸一發火,去工具房取了鐵鎚,把門敲破一個大洞!後來,我弟弟還領著巷子裡的小朋友,排隊前來我家觀賞「門上大洞」之奇觀!長大之後,我跟媽媽經常閒聊,有時候,她會跟我抱怨,父親又胡亂發脾氣,氣得她很想在外面買一個小套房,老了之後一個人搬出去住。可是,當兩個人一起出去看表演、爸爸牽著她的手陪她在社區裡面一圈又一圈的散步時,媽媽又會帶著像小女孩崇拜偶像一樣的神情對我說:「妳爸爸除了脾氣壞,什麼都好!他很有骨氣、很聰明、又有學問,以前追我的男人,沒有一個比得上妳爸爸!」爸爸媽媽吵吵好好的渡過了30多年的婚姻,媽媽在55歲那年病逝。媽媽過世之前,在醫院住了將近半年的時間。那段時間,我親眼見到,爸爸每天下班後就直接到醫院去,親手餵媽媽吃飯、更衣、按摩、如廁、餵藥,兩百多個日子,沒有一天間斷。媽媽過世之後,爸爸買了一對骨灰罈,每天在家裡整理媽媽生前的遺物。我們把桃園的大房子賣了,爸爸扛了好幾麻袋的遺物回來,他把媽媽手寫的每一張紙條、照片,用本子一本一本的貼起來。終日消沈的爸爸對我說,他是念科學的,不相信有鬼神,媽媽走了,他也不知道他活著還有什麼樂趣。一度我很擔心,怕他有什麼萬一。還好,後來,爸爸又遇到了阿姨。兩個失去了老伴的人,互相有了傾訴的對象,枯萎的靈魂又再度的復活。我跟弟弟妹妹,都很感激阿姨的出現,認為那是在天上的媽媽保佑,不忍心看到爸爸如此痛苦,所以把阿姨帶到他的身邊。然而,脾氣暴躁的爸爸,這回依然改不了他的個性,兩個人一吵起架來也是個天崩地裂,有時候我忍不住勸他們:「都這樣的年紀了,還有什麼好吵的呢?」偏偏兩人還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可是,吵著吵著,時間一轉眼就過去了,爸爸的第二段婚姻、兩個不完整家庭的重新組合,也堂堂邁入了五個年頭。我遺傳了爸爸的火爆脾氣。雖然我是女生,但一發飆起來,誇張衝動之行為,比起我爸爸來,不遑多讓。就跟我媽媽一樣,我先生是個笑口常開、樂觀開朗的好脾氣先生。也因此,我們的婚姻,也是一樣的吵吵好好,需要常常縫縫補補。婚前同居時,媽媽一直覺得丟臉,頻頻要我趕快結婚,以免每次大樓的管理員問她「妳的兒子、女兒」時,媽媽都覺得不知該怎麼解釋。媽媽對我說:「一個願意幫妳洗衣服、洗碗的男人,妳還要挑剔什麼呢?」我心想,反正結了婚也還是可以離婚,也沒什麼好怕的!於是,我就為了「給樓下管理員一個解釋」而結婚了!婚姻到底是什麼?結婚後的每一年,我都不停的在問我自己。婚姻到底是為了製造出兩個像我們的小孩?還是為了要一起存錢買房子?婚姻是因為相愛的兩個人想要一輩子在一起?還是只是因為怕老了之後沒有人照顧自己?婚姻是為了保障彼此合法安全的性愛?還是下班之後有一個家?婚姻是彼此的心甘情願?還是彼此不得已的責任?是彼此的承諾?還是彼此的約束?是彼此的依靠?還是彼此的負擔?是彼此的親情?還是彼此的愛情?我一直都想不太出答案。有一次我在「國光幫幫忙」形容,婚姻就是兩個走在鋼索上的男女,必須要有危險的恐怖平衡,才能繼續的下去。狄鶯對此非常不以為然,她認為老公的愛就是婚姻必要存在的全部。我反駁她:「世界上沒有一個人可以一輩子只愛一個人,除非那個人很短命。」我不認為婚姻裡應該沒有任何的誘惑、犯錯,我也不認為婚姻裡應該沒有任何的失望、苦澀。要維持婚姻最簡單、也最重要的是,兩個人都想要維持這段婚姻。無論是婆媳不和也好、外遇緋聞也罷,打架動粗、或是沒有子嗣,讓婚姻不能持續下去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其中一方不再想要這段婚姻。否則都還可以持續下去。只是,結婚十多年了,妳偶爾會想不起對方的好處,只覺得他現在缺點一籮筐。只是,結婚十多年了,妳偶爾會忘記對方婚前的樣子,只記得他現在的禿頭大腹。只是,結婚十多年了,妳常常會不耐煩聽他的話,只因為他說的話妳都知道。只是,結婚十多年了,妳常常會不在意他在做什麼,只因為反正他也搞不出什麼名堂。妳忘了,現在被妳嫌棄的他的父母,正是調教出妳當初愛戀男人的推手。妳忘了,現在被妳討厭的他的沈默,正是當年吸引妳的穩重。妳忘了,現在被妳抱怨的他的冷漠,正是因為妳的不在意。
你也忘了,現在被你嫌棄的她的多話,正是當年你被吸引的熱情。你也忘了,現在她的樣子邋遢,正是因為她在為你養兒育女。你別忘了,現在她雖然不復從前的浪漫,但是她卻是你最忠實的伴侶。我還是不懂婚姻的真諦。但是,我還是希望在我又病又醜又老又臭的時候,有一個人願意,牽著我的手。就像,我爸爸對我媽媽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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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人珍集 第293集 鐘與聯
詩鐘:朝暮五唱
擬作 鄧璧
小院花嬌朝露重;長隄弱柳暮煙輕
涼露如珠朝湛湛;尖風似箭暮淒淒
海面蒸蒸朝日上;山頭羃羃暮雲遮
出水如盤朝浴日;燒天似火暮流霞
評比:  詞宗:鄧壁名譽社長
元  湛國屏
風和門巷朝來燕;雨過池塘暮聽蛙
殿  林獻陽
日出清江朝景麗;星垂平野暮空寒
眼  趙文懷
長隄秋至朝陽淡;遠徑春遲暮雨涼
花  楊世輝
雁唳高空朝露冷;僧歸古寺暮雲寒
臚  劉緯世
樵叟揮斤朝霧散;牧童橫笛暮煙升
(以下依來稿先後排列)
陳麗華
初紅十月朝來雨;已綠三春暮去煙
日照晴雲朝四岳;風搖宿雨暮重城
長見風雲朝作氣;卻聞猿鳥暮牽愁
細雨催詩暮無賴;長風送別朝有情
項毓烈
大地河山朝氣聚;滿天星斗暮雲遮
臨流喜聽朝砧韻;坐石欣聞暮鼓聲
賞心應聽朝雲曲;警世須傳暮鼓音
林獻陽
漁喧網集朝帆發;日落鋤歸暮景殊
刻意攻書朝繼夜;姦謀逐祿暮煩心
風和日麗朝朝飲;月暗星沉暮暮思
日射深林朝露重;雲橫荒墅暮?高
甯佑民
蒸蒸日上朝霞燦;裊裊煙升暮靄籠
晚讀心經朝讀史;晨遊岱岳暮遊湖
聲如虎嘯朝潮湧;形似牛羸暮氣垂
萬丈霞輝朝霧散;千尋瀑?暮蟬鳴  趙文懷
秋盡天高朝種竹;冬深日短暮耘花
秋山寂寞朝陽照;野樹蕭然暮雨寒
洞房冬暖朝慵起;翠谷春深暮靄濃
柏蔚鵬
夏至登山朝日燦;秋臨攬海暮天寒
群鷗渡海朝曦映;眾鳥投林暮色昏
湛國屏
蕉葉愛題朝得句;梅花聊佐暮開樽
每到花時朝問酒;相看月下暮登樓
到江流水朝歸海;出岫浮雲暮戀山
劉緯世
日昇丹鳳朝陽舞;雲起蒼龍暮雨行
小樓春雨朝花濕;大地秋風暮日寒
半山雲木朝霞照;平地風煙暮雨來
汪  群
東海波翻朝日出;西山樹擁暮雲飛
白帝城高朝露冷;青泥嶺滑暮雲深
襄王只記朝雲語;咸用偏懷暮鼓情
詩人每喜朝雲曲;烈士端憂暮齒年
楊世輝
盛夏葵花朝旭照;深秋菊蕊暮煙籠
圓山挹翠朝霞映;淡水流清暮靄垂
清詞激賞朝雲歇;古塞驚聞暮雨笳
徐廣愛
騷人覓句朝暾外;異客驚聽暮鼓鳴
一世榮華朝露似;百年富貴暮煙同
活潑魚龍朝戲水;飛翔鸞鶴暮投林
寧為翠綠朝陽樹;不作昏沉暮氣人
蘇心弦
日照青山朝潤色;晴嵐綠樹暮增輝
十里乘風朝日映;一溪泛月暮煙銜
寶島青山朝雨洗;中天紅日暮雲遮
露潤名花朝淡蕩;煙滋弱柳暮氤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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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悲觀嗎?
在情人節前夕,阿湯哥和妮可基嫚宣告分居,連同不久前分手的梅格萊恩和丹尼斯奎德,這些銀幕前後的模範夫妻陸續分道揚鑣,第三者介入的傳聞甚囂塵上,引發全球影迷的惋惜和不解,對於這些長期美滿的關係,最終還是破滅,你的看法是?A喜新厭舊,只見新人笑,不見舊人哭B俊男美女自視甚高,不願長期屈就C世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不需大驚小怪D早已貌合神離,現在終於演不下去了



測驗分析

‧選擇A的人不少暗虧,或是曾被很信任的人背叛,讓你變得有些憤世嫉俗,想不開的你,不明白人生真的不是只由黑白兩色所組成的,人也沒有什麼絕對忠奸的角色。對人事物偏激又重度悲觀的想法,還真讓你老是和不幸的事物脫離不了關係,惡性循環下,你的悲觀指數更是居高不下。‧選擇B的人你的神經很大條,常常都在狀況外,但好處是不會想得太多想得過遠,也沒什麼心眼,不會和人計較,如此日子倒也過得自得其樂。你認為日子雖難過,卻總還是要過下去,所以和苦難面對面時,你還是會找到最容易生存的方式,不會猛鑽牛角尖,讓大腦淨空,自己也好過些。‧選擇C的人你是個樂觀百分百的人,別人看到黑夜,你卻會想到黎明之後就會出現;天雨誘發不少人的憂鬱症,你卻還是相信能看到雨後的彩虹,挫折迎面襲來時,你當然也會傷心,但是你不會被這種情緒支配太久,總還是會往好處想,當大家都放棄希望時,你仍然興趣昂然,找法子突破困境,微笑著去過每一天。‧選擇D的人在你的DNA中,冷靜理性是主要的成分,但是也正因為理性強過感性,讓你自以為看透了人性。但是理性成長過了頭,其他方面其實就相對萎縮,讓你習慣了多從學理面出發,而非由人情世故那一面,去解讀事情。你的悲觀傾向,讓你有如一個預言家,能準確預想出許多事物的最終結局,但是你卻不能真正體會到人性人情,在其中轉折演變的奧妙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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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佛俱 新增 台南永康大哥訂製 桶仔轎 含全頂轎布燈飾 寫真
感謝 台南 永康 大哥 訂製 桶仔轎 含全頂轎布燈飾
神聖佛俱 恭祝 台南 永康 大哥 心想事成 萬事如
感謝 台南 永康 大哥 訂製 桶仔轎 含全頂轎布燈飾
神聖佛俱 恭祝 台南 永康 大哥 心想事成 萬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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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佛俱 恭祝 台南 永康 大哥 心想事成 萬事如
感謝 台南 永康 大哥 訂製 桶仔轎 含全頂轎布燈飾
神聖佛俱 恭祝 台南 永康 大哥 心想事成 萬事如
【 轎布 二十八星宿 人物寫真 】
【 轎布 二十八星宿 人物寫真 】
【 轎布 二十八星宿 人物寫真 】
【童子抱匾】
【童子抱匾】
【吊離 福祿壽 雙龍搶珠】
【轎前裙 福祿壽 猛龍堵】
【轎棍裙 三十六官將 】
【後貼 雙鳳牡丹花】
【轎布 雙騎麟 猛龍】
【手工撿蔥寫真】
【手工撿蔥寫真】
【招財童子騎麒麟寫真】
【招財童子騎麒麟寫真】
【白鐵五峰架 桌面封白鐵寫真】
【白鐵五峰架 桌面封白鐵寫真】
【白鐵五峰架 桌面封白鐵寫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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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世界...從心開始
心~淨國土淨 心~安眾生安 心~平天下平
身心和諧,必定感得健康長壽o
人事環境和諧,則天時.地利.人和,國泰民安,社會祥和,人民安樂0
和諧從我心行做起0我必須從內心深處化解對一切人.事.物的對立.疑慮.矛盾.衝突0
無對立則心平,無疑慮則心淨.無矛盾.無衝突則心安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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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 DAY 2
綠山動物園看動物表演
現場沒有工作人員喔  動物都自動自發的表演
表演完自動離開  這些動物馴練的真好 真乖
老虎爬樹還會定格給我們遊客拍照  真是泰厲害了
樹上有掛一塊肉 老虎準備要吃囉
這是什麼動物我也不知道 就在我們前面爬來爬去
豹出現了 一樣會看境頭
坐在車上游動物園
跟長頸鹿拍一張
休息了  有點累
準備去泰式按摩囉 坐這個車是泰國當地的計程車的一種
晚餐所吃的巧克力水果餐 團員說要幫我跟哈尼合照
水果餐還OK啦
在按摩門口先拍一張
對面有海灘耶  好想走過去曬曬太陽喔
但是我們要進去按摩了,沒時間到對面去走走
超~~~舒服的啦真的是太讚了 按摩師力道?按的很好 整個人就輕飄飄的  舒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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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誰打著人民旗號在反人民!
司法為民?

─────看誰打著人民旗號在反人民!

九十三年三月十二日出爐的第五七四號大法官解釋有文曰:
「憲法第十六條所規定之訴訟權,係以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得依正當法律程序請求法院救濟為其核心內容。而訴訟救濟應循之審級、程序及相關要件,則由立法機關衡量訴訟案件之種類、性質、訴訟政策目的,以及訴訟制度之功能等因素,以法律為正當合理之規定。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六條對於有關財產權訴訟上訴第三審之規定,以第二審判決後,當事人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是否逾一定之數額,而決定得否上訴第三審之標準,即係立法者衡酌第三審救濟制度之功能及訴訟事件之屬性,避免虛耗國家有限之司法資源,促使私法關係早日確定,以維持社會秩序所為之正當合理之限制,與憲法第十六條、第二十三條尚無違背。」
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六條上訴三審門檻金額之設既由當局領軍的大法官強力背書,其正當合理似不容他人置喙。惟察言觀行,層峰為求「審判效能之提升及終審法院積案之清理」,「加速司法正義的實現」,回應人民對司法改革的關切(見司法周刊一一五七期),近年不斷透過立法或立法授權調高上訴門檻金額,結果殆已將人民阻擋於最高法院門外。其不擇手段之急迫、輕率顯失常度,其為所欲為豈知民之所欲?在一片「司法為民」的朗朗聲中,難謂於人民依憲法第十六條應獲保障之訴訟權無所侵害。爰「扣法鼓,吹法螺」,細究民事訴訟上訴三審門檻金額高漲始末,綜核海德堡法學博士「人民的聲音是我們起始與終極的關懷」(見司法周刊一零四零期)感性訴求之名實,去偽存真,冀「以法音覺諸世間」而已。   
  
查民國五十七年二月一日修正公布之民事訴訟法第四六六條第一項規定:「對於財產權上訴之第二審判決,如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不逾一千元者,不得上訴。」此一千元乃銀元,折合新台幣三千元。
此條文於六十年十一月十七日修正為:「對於財產權上訴之第二審判決,如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不逾八千元者,不得上訴。」調高後的門檻金額八千銀元合新台幣二萬四千元。修正理由謂「訴訟權為憲法所賦予,在訴訟法上設以金額限制第三審上訴之規定,原非得已,但仍應注意衡情適時,力求妥當,避免偏失。」
迨七十三年六月十八日再次修法墊高門檻金額:「對於財產權上訴之第二審判決,如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不逾十萬元者,不得上訴。」十萬銀元合新台幣三十萬元。修法理由稱:「關於財產權之訴訟,其因上訴第三審所得受之利益,若不問多寡概許其上訴,不惟徒增訟累,且於當事人與國家之利益有違,故現行民事訴訟法特設本條,規定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不逾八千元者,不得上訴第三審,以資因應,惟近年來由於我國工商業發達,經濟突飛猛進,導致社會結構劇烈變遷。八千元上訴利益之限制已失其限制目的。爰參照我國經濟情況及最高法院功能,將此數額調高,以減少訟累,並保護當事人及國家利益。」
民國六十年至七十三年間,「我國工商業發達,經濟突飛猛進」,上訴三審門檻金額從新台幣二萬四千元大幅調升為三十萬元,尚稱有譜。惟其修正理由稱「關於財產權之訴訟,其因上訴第三審所得受之利益,若不問多寡概許其上訴,不惟徒增訟累,且於當事人與國家之利益有違」、「將此數額調高,以減少訟累,並保護當事人及國家利益」,顯與六十年修正理由「訴訟權為憲法所賦予,在訴訟法上設以金額限制第三審上訴之規定,原非得已,但仍應注意衡情適時,力求妥當,避免偏失。」不同調。刻意調高上訴三審門檻金額,實乃犧牲憲法所賦予人民之訴訟權,豈是保護當事人及國家利益之道?「將此數額調高,以減少訟累」云云,應係減少法官的訟累吧!老百姓對違法判決爭訟於庭以維權益是不怕累的。
馴至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司法院直接以(85) 院台廳民一字第24434號行政命令昭告天下: 「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將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六條第一項所定上訴第三審之利益額數提高為十五萬元,並自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十五萬銀元合新台幣四十五萬元。本次調高之理由,未見有司稍作說明。

  
二年後復透過立法,於八十八年二月三日將同條文修正為:「對於財產權訴訟之第二審判決,如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不逾新臺幣六十萬元者,不得上訴。」修正理由稱「為因應社會經濟之成長,並期低額訴訟早日確定,及合理分配有限之訴訟資源,爰將不得上訴第三審之利益數額提高為新臺幣六十萬元。」民國七十年代,台灣經濟已是強弩之末,惟靠電子業獨撐大局﹔進至八十年代,台灣整體投資優勢不再,何來「社會經濟之成長」?稱為「合理分配有限之訴訟資源」,意味上訴案件蜂擁而至,不在立法上提高上訴三審門檻金額,最高法院法官實在吃不消。

  
不料門檻剛提高僅十個月,就在當局信誓旦旦「司法是為人民的需要而存在」(八十八年二月一日就職演說語)後八個月,司法院即重施故技於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三十日發布 (88) 院台廳民一 字第 23926 號命令 :「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六條第一項所定上訴第三審之利益額數提高為新台幣九十萬元,並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十五日起實施。」亦未見就調高百分之五十的理由稍作說明。

  
誰知不到四個月後即八十九年二月九日,上訴三審門檻金額忽再度修法從九十萬元調高為一百萬元。有司對「門檻高漲,於今惟烈」的司法異象,給了個言簡意賅的說法:「為因應社會經濟之成長,及合理分配有限之司法資源,爰修正之。」斯時台灣經濟明顯受制於內在投資環境不佳與外在中國大陸吸金大氣候影響,已然步入低成長、高失業的窘況。一般市井小民一年想賺個百萬元實非易事,苦日子正來日方長。可是在主事者眼中,短短四個月光景,台灣社會經濟又向上成長提升,寧不怪事!這樣子以百萬元來拒人上訴三審,不也是一種另類的「衙門八字開,沒錢莫進來」的勢利眼?─────判決違背法令又如何,誰叫你這麼寒酸,共體時艱、委曲一下,就這麼定案吧。

  
老狗玩不出新把戲。二年後司法院又以 (91) 院台廳民一字第 03075 號函彈起舊調:「將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六條第一項所定上訴第三審之利益額數,提高為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並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八日起實施。」仍不見其就調高百分之五十的理由有以說明。

  
可嘆者,自當局於八十八年二月一日上任迄九十一年二月八日,上訴三審門檻金額,在三年內先後調漲了四次﹔即先從新台幣四十五萬元調漲到六十萬元,再漲升至九十萬元,之後進一步漲為一百萬元,最後跳升到一百五十萬元。然而從五十七年到八十六年的二十九年間,該門檻金額也不過才調整三次而已。按有司的修法邏輯,難道自八十八年迄九十一年的短短三年間,「我國工商業發達,經濟突飛猛進」竟達233%?當局所展現步步高升的司改「迫」力的確為前人所不及。(修法雖係經立法院通過,但真正主導者卻是主管民事訴訟法修正的司法院,立法委員殆不可能主動就這檔子事提出修正案)然而任門檻墊高,墊高,再墊高,人民還是要上訴、上訴,不斷上訴。迄九十二年九月最高法院民事庭累積了二千二百件未結案,是人民好訟?還是裁判品質不足為人民信服!

  
可悲者,當局仍舊一付不肯面對現實的駝鳥心態,以自欺欺人的作秀式司改手法,一再祭起民事訴訟法第四六六條作為疏減訟源的法寶。這種犧牲民眾權益的法寶如果行得通,實應大力推廣及於二審上訴門檻與一審起訴門檻。只是這種鋸箭式的疏減訟源法,正如李模先生去世前在遠見雜誌(八十八年九月號、第一五九期)所吐露:「最高法院案子當然大量減少,但是憲法保護的訴訟權利也被砍掉大半。用這種方法減少案子,民怨不得宣洩,是傷天害理的事。這種只求自己方便,不顧別人的做法,只怕會妨害司法機關的威信。」 

  
這樣放任箭頭穿裂人心,豈是標榜「司法正義新作為」(見司法周刊一零六八、一零六九期)、強調要「用溫暖的心,公正的裁判去疼惜人民」(見司法周刊一零一四期)的司改舵手所應為?「岳生一生矢志保障普世大眾的訴訟權益」(見司法周刊一一四五期)云云,是大而無當?還是大言不慚!

  
鄭文祺法官曾在「也談司法改革------給翁大院長的一封信」(見八十八年八月律師雜誌第二三九期)中感慨:「個人一直驚訝於司法行政官員們解決問題的能力與誠意」、「每次看到久未辦案的廟堂上袞袞諸公,面無慚色地高談如何便民禮民,卻又對惡質化的辦案環境束手無策,只能以『共體時艱』四字真言敷衍了事,莫不蹙額太息!」說司法行政官員們對惡質化的辦案環境束手無策,還真有點低估彼輩﹔這些「一再粉墨登場,上演各式各樣的改革戲碼」的「應被改革者」(同前),如今法寶在握,玩的是口是心非的兩手策略:「便民、禮民」喊得多響亮、講得多好聽,實際卻又「不顧別人」、「只求自己方便」,幹出「傷天害理的事」。這種行徑,直是打著人民旗號在反人民,不可恥嗎?至此,吾人對「建立溫暖人性的法庭環境」、「保障基本人權,尊重人性尊嚴」、「推動公平正義的訴訟制度」、「改造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制度」等洶洶就職演說語(見司法周刊九一六期),還敢輕易相信嗎?

  
據司法周刊一零一四期載,全國意向調查公司所做民調顯示,八十九年一般民眾認為訴訟能獲得公平正義結果者僅有三八%(如果以打過官司的民眾作調查對象,其結果可能會很不一樣)。基本面不堪如此,當局猶吆喝:
「每位司法人員都負有積極推銷司法形象的使命」、「全體司法同仁應強化現代司法的行銷策略與方式」,思藉技術操作來扭轉「一般大眾對於司法的印象似乎仍舊不佳」、「人民對司法仍多停滯在冷峻的印象」(見司法周刊一一四五期、一一六三期)。
豈非咄咄怪事!司法如果行得正,人民自會與予肯定。這樣汲汲為名,還真是漢、唐以來所未有。

  
對照鄭文祺法官於前揭文直指:
「如果我們把拿麵條、磚塊包裝後,當成鈔票、黃金騙取無知老嫗的一群人稱作為金光黨。那麼,那些不曾提供合乎人性化的審判環境,只會高談如何便民、禮民,曲從附和,阿世媚俗,將正義當成廉價商品沿街叫賣,以換取個人名聞利養的一群人,是不是也是金光黨?」
皇天后土,皇天后土。司法形象竟須靠「推銷」以廣招徠,縱金光閃閃,親愛的父老兄弟姐妹對叫賣者的真誠,恐也心裡有數!甘會輕易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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